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海洋工程平台与工程装备设计与建造、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以及海洋工程防护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海洋工程领域企业实践经验,具备企业生产管理知识与应用能力,适应社会发展和行业领域需求,具有一定竞争力、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能够在海洋工程装备设计、研究、制造、检验、使用、教育和管理等部门从事技术和管理方面工作的海洋工程学科工程技术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物理、数学、力学、海洋结构物设计建造与管理等基本理论和知识,掌握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建造施工与防护流程中的关键技术、熟悉海洋工程装备设计与建造项目的运行方式、管理方法等专业知识,接受专业实习、工程技能的基本训练。通过三年半的理论学习和积累一定的企业实践训练,使学生成为基础扎实、专业知识面广、动手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本专业培养的毕业生应达到以下标准:
1.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艺术和社会科学基础及正确运用语言和文字的表达能力,具有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岗敬业、求真务实、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
2.系统地掌握现代海洋工程装备设计与建造技术,主要包括海洋平台设计原理、海洋工程结构物建造技术、海底管线、海洋能源开发装备设计与防护技术等;
3.具有本专业必需的制图、计算、实验、测试、文献检索和基本工艺操作等基本技能;
4.具有本专业领域内所必要的专业知识,了解其科学前沿及发展趋势;具有海洋资源开发系统设计、海洋工程结构设计与建造施工的基本能力;具有工程及设备的管理及相关的工程技术知识;
5.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和创新意识,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能力;
6. 具有较强的工作适应能力,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7.掌握一门外语,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具有较好的听、说、读、写能力。
8.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拥有健康体魄和健全人格,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及技术交流能力,遵守社会准则和国家法律。
三、主干学科
力学、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利工程。
四、专业核心课模块
海工结构构造与制图、海洋平台设计原理、海洋工程环境载荷、海洋工程结构力学、海洋工程材料与腐蚀、水工钢结构、海洋工程结构物建造技术、海底管道工程。
五、专业选修课模块
所开设专业选修课总学分为51.5,学生应修专业选修课学分为22。
专业选修课共分为知识拓展模块、海洋工程装备模块、科学研究模块、工程管理模块。其中知识拓展模块注重学生的海洋工程技术专业与相关学科(船舶)交叉的知识掌握;海洋工程装备模块注重学生在海洋工程装备的设计与建造、应用与研发能力;科学研究模型注重学生的理论知识体系拓展与知识水平提升;工程管理模块注重学生在海洋工程装备设计与建造项目的运行方式与项目管理的能力培养。
六、实践教学环节模块
校内非集中实践环节实践类课程(含非独立设置的实践课程),包括实验、课程实践,总计21.5个学分(不含专业选修课)。
集中实践环节实践课程包括工程训练、工程技能训练、海洋平台设计原理课程设计、海工结构构造与制图课程设计、海洋调查与观测技术实验、海底管道工程课程设计、海洋工程结构有限元计算课程设计、水工钢结构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总计31.5个学分。
实践教学环节应修最低学分占最低毕业总学分比例为32.12%。
七、学分分配
毕业最低要求总学分:165。
八、学制、学位
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4年,弹性学制3-6年。
授予工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