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电子信息领域发展需求,培养具有一定的基础理论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创新意识与良好的综合素质,熟悉电子设计规范,具备企业生产管理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电子产品及信息系统研究、设计、开发、维护等部门从事技术和管理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信号采集、变换、传输与处理,以及电子设备及信息系统等方面的知识和技术,接受电子与信息系统的工程训练,具备研究、设计、开发、维护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电路分析、电子技术、信号与系统、微处理器、计算机网络、语音、图像、通信等基础理论知识,适应IT行业广泛的工作范围;
2.掌握移动通信、卫星通信、声呐信号处理等知识,具备应用专业知识解决船舶通信、水声通信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等工程问题的基本技能;
2.掌握电子设计自动化和数字信号处理的基本理论和实验技术,具备FPGA、DSP的基本理论和实验技术,具备复杂电子系统设计与开发的基本能力;
3.掌握操作系统设计和虚拟仪器技术,具备嵌入式系统设计与开发的基本技能;
4.了解电子信息产业的国家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电子产品和信息系统的理论及技术前沿,具有从事电子产品及信息系统维护的基本素养;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7.具备较强的外语语言运用能力和一定的国际素养;
8.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道德品质,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及技术交流能力。
三、主干学科
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四、专业核心课模块
信号与线性系统、通信电子线路、数字信号处理、通信原理、电磁场与微波、嵌入式系统、信息论与编码等。
五、专业选修课模块
所开设专业选修课总学分为48,学生应修专业选修课学分为22。
专业选修课包括专业素养模块、专业特色模块和专业提高模块。专业素养模块注重学生的文献检索能力、外语阅读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养等。专业特色模块注重学生在学科交叉领域发现、探索和应用新知识的能力。专业提高模块注重培养学生立足工程需求和学科前沿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实践教学环节模块
包括课程实验、工程技能训练、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模拟电子技术课程设计、数字电子技术课程设计、单片机原理及应用课程设计、通信方向课程设计、电子方向课程设计、专业综合设计、毕业设计等。
实践类课程应修最低学分占最低毕业总学分比例为35.45%。
七、学分分配
毕业最低要求总学分:165。
八、学制、学位
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4年,弹性学制3-6年。
授予工学学士。